作者:七江寒
9月19日,京東的兩家第三方店鋪“多寶盒數碼專營店”和“繁星數碼專營店”由于涉嫌出售假冒三星配件受到深圳警方查處。針對此事件,京東方面表示,已通過微博發布《關于兩家第三方店鋪涉嫌出售假冒配件的處理通報》,并將會啟動平臺的先行賠付機制,對于所有在涉案店鋪購買商品的消費者提供退一賠三服務。(9月21日 新華網)
從2015年6月,全國工商局與阿里巴巴、京東、攜程、1號店等十大電商平臺簽訂“先行賠付”制度承諾書,到2016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與11家知名網絡交易平臺簽署相關協議,再到2017年9月京東啟動平臺“先行賠付”機制,經過2年多時間的制度完善與實踐,以京東“先行賠付”為先河,“先行賠付”從理念轉變為制度,在網絡交易平臺真正實施起來。
無疑,這對眾多網購者而言是利好的消息。當前,“網購”已經成為中國人消費的主要生活方式之一。便捷、便宜的買到一件高品質的產品,讓眾多網購者為之“瘋狂”。不過,假冒產品的“暗瘡”卻一直存在,這“暗瘡”無論是對網絡交易平臺,還是消費者都有損害。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這是實體店銷售的屬性,而網絡交易平臺的隱秘性、易操作性,電商、廠家往往能夠“跑得了和尚,也跑得了廟”,即便是“不跑”,網絡交易的跨區域性、取證難等,讓眾多消費者在維權時只能“望而卻步”,要么自認倒霉,要么減少或不再網購。
相比“躲在網絡里”的電商,消費者在買到假冒產品時,只能被動維權,他們不僅要為此付出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甚至會造成高于真品的利益損失。從這些角度來看,假冒產品的存在,不僅坑了眾多網購消費者,對網絡交易平臺而言,喪失的是消費者對平臺的信任
而“先行賠付”制度的實施,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便捷的“綠色通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消費者的“后顧之憂”。當消費者購買到假冒產品時,第一時間啟動“先行賠付”程序,不僅能夠及時保障消費者權益,降低他們的維權成本,更因平臺優質的服務贏得信賴。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先行賠付”能夠真正實施起來,也正是京東等平臺對電商產品的“自信”,對產品的嚴格審核、高標準的合作規范,與優質的商家、廠家合作,為消費者提供質量更多物美價廉的商品。而這種“自信”既需要平臺的自我革命,也需要平臺的主動作為。
一方面,京東等網絡交易平臺仍然需要把“打假”作為平臺要務,通過消費者的信息反饋,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從源頭上控制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在消費端,繼續完善“先行賠付”制度,讓消費者“順風順水”的獲得賠付,也要避免因惡意“先行賠付”對平臺及商家等造成損失。
另一方面,通過京東等網絡交易平臺的打假、質量監審、“先行賠付”等制度,倒逼產品生產廠家、商家提升產品的品質、服務,完善整個電商生態,讓網絡交易平臺品質得到提升。
由此來看,“先行賠付”需要背后更多制度、規范的有力支撐。但對于消費者而言,“先行賠付”是消費者最能看得見、摸得著的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它幾乎影響著網絡交易平臺的“口碑”,影響著消費的“用手投票”,海底撈教訓告訴我們,“好口碑”需要長期的積累而獲得,而“壞口碑”可能在一瞬間就能獲得。因此,“先行賠付”當成為維護消費權益的首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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