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組織50多所高校與重要研究機構的80名專家學者評選的2017年度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結果今天出爐。
黨的十九大召開位居首位,國務院制定《“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和衛計委等13部門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齡化規劃》位列第二,國務院公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位居第三。其他七件大事排序分別是:我國社會保障領域首本高端學術期刊《社會保障評論》創辦并成為CSSCI源刊,民政部等六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企業年金辦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頒布修訂后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頒布《志愿服務條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教授指出,社會保障是舉國上下高度關注的領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由全國學界知名專家學者評選年度社會保障重大事件是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的一項連續性活動,它立足于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整體評價,超越部門局限,旨在客觀記錄我國社會保障領域的發展進程。
據鄭功成介紹,在2017年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評選中,所有參與投票的專家學者無一例外地將黨的十九大召開及其對社會保障的影響列在首位,因為十九大報告非常清晰地確立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走共同富裕的發展道路、以增進民生福祉為國家發展的根本目的,同時對全面建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做出了總體部署,還對深化改革中的關鍵性問題提出了明確的導向,所有這些,表明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制理念、發展目標、改革路徑等均有了正確的理論指引。
國務院發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和13部門制定的《“十三五”健康老齡化規劃》能居第二,表明了養老服務保障與健康老齡化對國家發展與民生保障的重要性在明顯提升;國務院公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位居第三,是將長期以來已經形成共識的政策取向付諸行動,它有助于提升公眾對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險制度的信心。《社會保障評論》創辦入選年度十大事件并排序第四,是因為這份學術刊物對我國社會保障高端理論學術期刊建設長期空白的填補,它作為全國唯一成為CSSCI源刊的社會保障期刊,將有助于改變長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理論建設滯后于實踐發展的局面。
鄭功成指出,2017年度入選的其他重大事件均反映了國家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推進社會保障改革深化所做出的重要努力。例如,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是對現行制度的優化,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是對殘疾人保障制度建設的進一步健全,出臺《企業年金辦法》和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意見則是在努力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而新制定《志愿服務條例》可以視為弘揚人心向善、壯大社會服務力量的重要舉措。
附:2017年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
1、黨的十九大確定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走共同富裕的發展道路、增進民生福祉的發展目的,并對全面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做出了總體部署,從而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與體系建設提供了最高理論指引。
2017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京召開。該次會議明確了我國進入了新時代,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確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走共同富裕的發展道路,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永遠的奮斗目標,將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國家發展的根本目的。明確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明確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目標就是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保障適度、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滿足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并對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等公眾關切的關鍵性問題做出了回應。所有這些,為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最高理論指引,對促使社會保障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2、國務院制定《“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衛計委等13部門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齡化規劃》。
2017年2月28日,國務院制定《“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2017年3月9日,衛計委等13部門制定《“十三五”健康老齡化規劃》。兩《規劃》都在總結“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建設經驗和“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改革面臨的嚴峻形勢的基礎上,明確了新時期我國老年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要健全完善針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持體系,并要求通過發展老年教育、繁榮老年文化、加強老年人精神關愛等途徑以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兩《規劃》為新時期我國老年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為老齡事業改革奠定了基礎,對增進老年人福祉具有重要意義。
3、國務院公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
2017年11月9日,國務院公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方案》規定首先以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轉軌時期因企業職工享受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為基本目標,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方案》規定2017年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作為改革試點,2018年以后,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分批劃轉其他符合條件的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同時《方案》也對劃轉程序、承接主體對國有資本的管理及配套措施做了相應規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國企改革的基礎上,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政策。
4、首本社會保障高端理論學術期刊《社會保障評論》創辦,并成為全國唯一進入CSSCI源刊的社會保障期刊。
2017年1月,在2005年創辦的學術集刊《社會保障研究》(京)基礎上,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創辦的學術季刊《社會保障評論》創刊號正式出版,并被確定為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這是迄今為止全國唯一進入該索引來源的社會保障期刊,從而是對我國社會保障領域高端理論學術期刊空白的填補。《社會保障評論》的使命是為了反映社會保障與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創新成果,致力于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服務,為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做出積極、有益的理論貢獻,它的創辦將有助于改變我國社會保障理論建設長期滯后于改革實踐的局面,為中國社會保障理論學術的持續發展提供重要的園地。
5、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衛計委、保監會、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
2017年1月16日,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衛計委、保監會、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該《通知》從保障對象銜接、支付政策銜接、經辦服務銜接、監督管理銜接四個方面來完善和促進醫療救助和大病保險制度有效銜接,強調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擴大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范圍,落實大病保險傾斜性支付政策并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水平,規范醫療費用結算程序并加強地方醫療保障信息共享,同時要求各地方政府抓緊制定具體的銜接方案。實現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銜接有利于充分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權益,且對于形成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6、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企業年金辦法》。
2017年12月22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企業年金辦法》,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辦法》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12%。每個參保職工都將擁有一個“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費都將存入這個賬戶中,實行完全積累。這意味著,廣大企業職工未來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將有機會增加一份退休收入。該《辦法》是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健全和企業年金市場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對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修訂和完善。該《辦法》是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建立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大力發展企業年金的重要舉措。
7、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2017年6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意見》以保障基本、建立機制、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為原則,提出了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并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的目標。該《意見》對我國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實行精細化管理,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的內生動力,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醫,支持建立分級診療模式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發展,保障廣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和醫保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有積極長遠意義。
8、國務院頒布修訂后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
2017年2月23日,國務院頒布修訂后的《殘疾人教育條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條例》以總結實踐經驗、立足實際情況、明確政府責任為總體思路,根據殘疾人教育發展形勢變化和實際需求,對殘疾人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理念進行了調整。《條例》強調保障教育機會平等、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加強對殘疾人教育的支持保障,體現了對殘疾人平等受教育權的尊重。
2017年2月27日,國務院頒布了《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加大了對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事業的扶持力度,包括加強對殘疾人的醫療保障,尤其是強化了對0-6歲殘疾兒童、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等特殊殘疾群體的保障力度。該《條例》首次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國家、社會、公民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中的責任,為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9、國務院通過《志愿服務條例》。
2017年6月7日,國務院通過了《志愿服務條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志愿服務是現代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也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為了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活動,促進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條例》對志愿服務進行了全面的規定。《條例》規定開展志愿服務,應當遵循自愿、無償、平等、誠信、合法的原則,不得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條例》明確了志愿服務的管理體制,強化了志愿服務的權益保障,同時為了支持志愿服務事業發展,《條例》中規定了多項促進措施。該《條例》的出臺,為維護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活動,發展志愿服務事業提供了堅實有力的保障。
2017年6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意見》強調了商業養老保險在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提質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這是應對人口老齡化、增強養老保險體系可持續性的重大決策。《意見》對于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推動我國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增強抵抗老齡化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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