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官捐助 送2萬救助金
海口網2月7日消息(記者高潮 通訊員林小映)“謝謝你們,謝謝秀英區法院。”故意傷害案被害人譚某的母親王某接過2萬元司法救助金忍不住掉下眼淚,并連聲感謝。6日上午,秀英區法院法官趕到瓊中某醫院,為受重傷的申請執行人譚某送去2萬元司法救助金以及米和油慰問品。
2012年3月28日凌晨1時許,在海口藍天路南航天橋附近,因反感王某的電動車音響過大,譚某跟對方發生口角,王某便打電話叫來李某等人一起用塑料凳、拳腳毆打譚某,造成譚某顱骨骨折、硬膜下血腫及腦內血腫,呈昏迷狀態,至今仍癱瘓在床。經鑒定,其損傷達到一級傷殘,巨額醫療費花光了譚某家中所有的積蓄。法院判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5個月,共同賠償譚某醫療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共計46.6697萬元。判決生效后,由于李某、王某經濟困難,沒有履行能力,譚某無法拿到賠償款,家庭生活處于極度困難之中。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考慮到譚某的實際困難,法院依法給予申請執行人譚某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7年8月25日,譚某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案件再次進入執行程序,但執行再度陷入僵局。考慮到譚某父母均已年老,家庭經濟又極度困難,譚某目前仍需大額治療費,秀英區法院決定再次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譚某申請了2萬元司法救助金,并趕在春節前將這筆救助金送到譚某母親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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