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分類分項、規范引導城市建筑風貌
水體岸線禁止建設高層建筑
海口網3月14日消息(記者吳祝好)從海口市規劃委員會獲悉,隨著《海口市建筑風貌管控指引》技術成果近日通過由海口市規劃委組織的專家評審會,海口城市建筑風貌設計與管控工作向系統化、科學化、精細化、人性化邁出了堅實的步伐。據悉,《管控指引》是海口城市更新品質提升專項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專項規劃研究范圍為海口市主城區,規劃面積約320平方公里,確定“海濱風采、田園風境、本土風情、現代風尚”4個城市風貌定位。
近年來,由于建筑物年代久遠、歷史問題等原因,我市建筑出現了“老化”、特色缺失等建筑風貌問題。為了不影響海南國際旅游島省會城市的形象和品質,2017年年初,緊緊依托生態本底,海口重點圍繞水體治理、增綠護藍、交通優化、文化復興、品質提升、棚戶區改造、土地礦坑修復等7個方面系統推進城市更新,加快國際化濱江濱海花園城市建設。
《管控指引》通過海口建筑風貌通則、細則,一般建筑風貌通則、特色建筑風貌細則等指標體系,分類分項、規范引導城市建筑風貌。比如結合居住建筑、辦公建筑、商業建筑、酒店建筑等功能特點分類,海口要求高層住宅布局應統一中有變化,形態完全相同、連續等高的建筑數量不宜超過3棟,3棟以上應當進行高低錯落設計;相鄰建筑的高差應適宜,高者不應超過低者高度的1.5倍,且兩者高差不小于較高建筑高度的1/5。
對于濱水、濱海建筑,水體保護范圍外側100米范圍內為建筑高度控制區;建筑體量應腹地高、濱水低、逐級跌落;貼臨水體岸線建設用地,建筑高度不宜高于24米,禁止建設高層建筑;建筑距離水體岸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其建筑高度等。同時,設計專業人員可參照本指引籌劃設計工作,結合地塊規劃設計條件,鎖定建筑風貌設計定位和相關管控要求,方案設計有章可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可對標本指引管控要求組織方案審查工作,方案審批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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