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殺死四人搶劫百余元潛逃 落網時已發表作品200多萬字成作家
“作家嫌犯”受審 被指控犯下滅門案
6月7日,浙江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搶劫殺人案。當地檢方指控,1995年11月,因經濟拮據,被告人劉某彪、汪某明相約前往湖州市織里鎮,為劫財殘忍殺害4名受害者,其中年齡最小者僅12歲。命案發生后,兩人從現場逃離,自此“人間蒸發”。潛逃期間,劉某彪憑借自己的中短篇小說集獲獎,2013年更是成功加入中國作協。直到2017年一次DNA采樣,其殺人嫌犯身份才得以曝光。
作家以殺人嫌犯身份受審
6月7日,劉某彪以1995年湖州織里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現在湖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雖在訊問階段對部分起訴書所指犯罪事實提出異議,但最后陳述階段,劉某彪還是選擇了認罪悔罪。
劉某彪于2017年8月在安徽被湖州警方抓獲。
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其后通過官方微信披露,劉某彪時年53歲,被抓前正在一所學校擔任校刊主編。相關資料顯示,他現在是一名作家,著有長篇小說和散文等,2013年入選中國作家協會,曾使用劉浪、永方、彪子、一沙、江南飛等筆名發表作品,被捕前已經發表作品200多萬字。其中中短篇小說集《一部電影》還曾獲得2005-2006年度安徽省“社會科學文學藝術出版獎”三等獎。據了解,該獎項也被業界稱為“安徽文學獎”,是安徽省內最權威的文學類獎項。
被指控殺害祖孫三人及一名旅客
劉某彪被指控在23年前伙同汪某明殘忍殺害4人。
6月8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發布消息,介紹了該案案情。據公訴方指控,被告人劉某彪、汪某明原是安徽老鄉,也是好友。1995年,因為經濟拮據,兩人約上另一好友王某某來到湖州市織里鎮,企圖暴力劫財。三人還專門為此打制匕首、制作假炸彈,不過最終因為找不到合適的作案對象作罷。
第一次計劃失敗后,劉某彪和汪某明并沒有放棄劫財的念頭。同年11月28日,兩人再次來到織里鎮,入住該鎮同年晟舍新街閔記飯店旅館內,伺機尋找作案對象,并為此購買了榔頭一把和尼龍繩一卷。
很快,住在同一房間的山東人于某某成為二人的目標。30日凌晨,趁于某某熟睡之際,兩人用榔頭猛擊于某某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并劫得人民幣二十余元。因為所劫錢財較少,劉某彪和汪某明又以退房結賬為由,將旅館老板閔某某騙至兩人房內,向閔某某威逼錢財。劫得金戒指一枚后,汪某明用榔頭猛擊閔某某頭面部數十下致其死亡。此后又以同樣的方式殺死閔某某的妻子錢某某,及其孫子閔某(歿年12歲)。殺死4人后,二人在該房內大肆翻找財物,搜得人民幣100余元。
DNA采樣確認其嫌疑人身份
兇案發生后,劉某彪和汪某明從旅館一樓后門逃離,自此“人間蒸發”。湖州警方為此成立了專案組,全力偵查。
根據現場犯罪軌跡和痕跡,專案組推斷,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辦案民警走訪調查后發現,當年11月28日和29日在該旅店住宿的2名男性旅客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為兩人住宿時,并沒有進行身份登記,且當時街頭也沒有監控,所以對其去向毫無線索。
2017年6月初,影響巨大的織里“1995.11.29”特大搶劫殺人案,被再次啟動專人專案機制。這一次,專案組先后奔赴江、浙、滬、皖等10余個周邊省份搜集證據資料,共入戶調查600余戶,走訪排摸2000余人。在多方的努力下,通過復雜的DNA家系比對,最后確定了安徽蕪湖南陵縣的劉姓一族。
2017年8月10日,專案組排查圈定了安徽蕪湖市南陵縣劉某彪。11日凌晨1點多,民警在縣城一小區抓到了劉某彪,不久又在浦東區楊高南路一小區里抓到了汪某明。被捕后,劉某彪交代,7月警方來家里采血時,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檢方建議判處其死刑
最高檢核準,該案被予以追訴。
6月7日的庭審現場,劉某彪的辯護人提交了劉某彪的文學作品獲獎證書和中國作家協會的證件,以證明被告人劉某彪案發后已經改過自新,請求從輕處罰。
汪某明的辯護人認為,本案系超過追訴時效后經過最高檢核準進行追訴,且案發后被告人汪某明一直奉公守法,并未再犯罪,請求從輕處罰。
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汪某明、劉某彪搶劫殺人的事實有在案證據予以證實,足以認定,應當以搶劫罪對兩被告人定罪處罰,并建議依法判處其死刑。
最后陳述階段,幾名被害人家屬請求嚴懲兇手。而汪某明、劉某彪均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共持續了6個多小時。合議庭認為案情重大、復雜,宣布擇日宣判。(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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