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辦法
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可網上公開競價
記者近日從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為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加強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我省出臺《海南省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的組織實施、交易原則、交易程序、交易監督等方面作了詳細說明。
《辦法》所稱補充耕地指標,是指通過實施耕地后備資源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復墾、耕地提質改造、旱地改水田等土地整治項目所形成的,經驗收認定并通過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可用于耕地占補平衡的有效補充耕地指標,包括新增耕地數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糧食產能3項指標;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是指各市、縣在滿足本行政區域內耕地占補平衡需要、落實耕地保有量任務、確保耕地總體質量不下降的前提下,將節余的補充耕地指標進行有償出讓、出售給有補充耕地指標需求的市、縣或用地單位的行為。
《辦法》明確,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活動應當在省統一交易平臺采取公開掛牌方式交易,也可通過網上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市、縣每年申請有償獲取的補充耕地指標數量原則上不得突破本地區近三年經批準建設占用耕地的平均量。經受讓的補充耕地指標不得沖抵省下達各市、縣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任務量。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活動不改變耕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出讓方承擔新增耕地管護責任,補充耕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補充耕地的用途管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跟蹤做好補充耕地的種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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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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