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1日消息(記者李萬內 攝影報道)日前,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由各部門同時印發了10項相關配套性文件。11月1日,海南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實施意見》及配套性文件進行政策解讀。
新聞發布會現場。李萬內攝
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麗芳介紹,《實施意見》以保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為核心任務,明確了海南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目標、企業支付工資的主體責任、市縣(區)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具體監督管理職責,明確了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因工程結算糾紛和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主要解決了“錢從哪里來”的問題。
此外,《實施意見》明確所有工人實名登記、簽訂勞動合同、記錄考勤,未實名登記并簽訂合同的人員不得進入工地做工,主要解決了“錢發給誰”的問題;明確施工總承包開設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由分包單位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按月代發農民工工資,主要解決了“錢怎么發”的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此外,海南還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制度,明確發生欠薪時,經責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無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門啟用工資保證金或應急周轉金予以清償,將“兩金”作為兜底保障。
《實施意見》提出,推進“互聯網+”智慧監管,不斷健全行業部門的信息化監管系統,提高行業源頭治理水平。改變以往治標不治本的治理方式,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從傳統監管方式向數字化監管方式轉變,不斷完善用人單位、執法人員數據庫,規范平臺內投訴舉報線索受理、轉辦、案件協查、督辦等程序,提高信息化監管水平。依托智慧監管平臺對在建項目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過程,適時動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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