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
北京位居全國第三
目前,北京市共有實施本科及以上階段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4個,項目59個,機構和項目總數在國內省市中僅次于黑龍江省和上海市,位居全國第三位。
截止到3月底,全國共有156個碩士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467個本科階段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其中,北京市現有實施碩士及以上階段教育的機構3個,分別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法工程師學院、長江商學院、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實施碩士階段以上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39個,機構和項目總數位居首位。因此,總的來看,北京市的中外合作辦學主要集中在層次較高的碩士及以上階段。
報考指南
為確保所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是正規(guī)的辦學,可以重點檢查以下信息。
一看是否經過合法審批。重點看辦學者是否能提供審批部門所頒發(fā)的同意其辦學的文件。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復審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名單,目前已通過教育部中外合作監(jiān)管工作信息平臺、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edu.cn)、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公布(http://www.jsj.edu.cn),可登錄查看。
二是了解實際辦學情況。尤其要了解教育教學質量高低。可以通過實地考察、向在讀學生詢問等多種方式了解。
三看學校的招生宣傳與實際辦學情況是否一致。重點考察學校招生宣傳中的辦學地點、辦學特點、師資教學情況、收費項目與數額、招生人數等。
四看招生標準。按照規(guī)定,實施我國高等學歷教育的,須按照同地區(qū)同批次計劃內錄取,降低批次錄取是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其錄取標準應不低于外國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的錄取標準。
五看招生計劃。按照規(guī)定,頒發(fā)中國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的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必須納入國家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而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也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相應的招生計劃數。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yè)在招生計劃里一般都是專業(yè)名稱后面綴有“(中外合作辦學)”字樣。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與其他專業(yè)同時招生,考生的高考總分要達到相關院校在其所在地的錄取分數線,并且其他條件符合這些專業(yè)的錄取要求才有可能被錄取。如對考生外語口試成績有要求,即使總分達到要求,外語口試成績不過關,也可能不被錄取。
六看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和認證情況。可通過教育部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信息平臺中所公布的關于開展辦學評估和加強合作辦學證書頒發(fā)的認證這兩個方面的內容,進一步了解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評估和認證信息。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