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已經獲得了一套拆遷安置房的家庭,還可以新購買一套住房;而如果加上拆遷安置房,家中已有兩套住房的,則無法再新購住房。
據北京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介紹,北京的限購政策中,認定的是家庭已擁有的住房數量,那么只要是擁有產權的住房,都會計算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遷安置房、有產權的保障房等。
那么北京戶籍家庭如果在獲得拆遷安置房時,家中已有兩套住房了,此時是否會因為限購而不能獲得拆遷安置房呢?對此,陳志表示,這是不會的。拆遷安置房是在拆遷過程中進行的補償,拆遷補償分為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兩種,安置房為實物補償。被拆遷家庭并非是主動去購買新房,而是被動的因拆遷而獲得補償,因此即使家中已擁有兩套住房,仍然不影響獲得拆遷安置房。
陳志表示,此次出臺的執行細則并沒有新的調控措施,只是對“京十五條”在具體執行操作時的細節規定,這將使北京的調控政策在細節上更加完善。
細則問答
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不限購”
問:非京籍家庭,是否需要夫妻雙方都有連續5年社保或納稅?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時具備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符合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二選一)條件的,視為該家庭符合購房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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