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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路與南沙路交界處電動車闖紅燈現象頻頻發生
交警部門推行多舉措意圖降低電動車事故率
為了降低電動車事故發生概率,引導市民文明駕駛,海口市交警從今年3月1日起嚴格實施《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駕駛非機動車者,有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逆向行駛,或者劃有非機動車道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從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推行橫過機動車道等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等。
同時,海口市交警支隊對接受電動車違法處罰的電動車違法行為人通過發放宣傳資料以及教育培訓考試等方式宣講有關依法退市相關規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規,同時也督促超標電動車車主及時辦理牌證注銷手續,置換符合標準的合格車,5月7日至5月13日,共督促1006名車主。
針對市民反映的不少知名品牌電動車車型雖然在《目錄》中,但是車速與超標車不相上下的問題,海口市交通聯席辦組織工商、質監、交警等部門組成執法小組,分別于5月11日和16日對世紀公園、愛華換購上牌點以及瓊山區高登街等電動車銷售較集中區域的超標電動車銷售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查封了雅迪、愛瑪等知名品牌涉嫌超速的車型并在愛華電動車置換點查扣5輛非《目錄》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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