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環境監督管理
●加強建設項目管理
全省完成220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書審批,其中省重點項目146個。完成1497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審批。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三高”和產能過剩項目37個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完成525個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對水泥、橡膠加工、化工等42家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驗收。
●強化環境監察執法力度
全面開展環境監察,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查處一批環境問題突出的違法企業。組織開展全省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9122人次,檢查企業3032家次,排查飲用水源地66個。全年受理環境違法舉報投訴和巡查發現環境違法線索1793件,立案查處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53宗,共計處罰款2220.26萬元。
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全省已在139家企業(176個監控點)安裝了在線監控設備,其中國控企業50家、省控企業36家、其它企業53家。
●加強危險廢物管理
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季度巡查制度,抽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分別為89.6%、91.4%。加強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監管,規范使用固定編號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依法受理省內企業6批共1620噸危險廢物的跨省轉移處置。繼續推進全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已建成海南省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和三亞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海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進入收尾階段,計劃2015年4月底建成并投入運行。
●加大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2014年投資8.8億元,建成垃圾衛生填埋場5座,完成垃圾轉運站建設72座;在建垃圾處理設施6個,轉運站18座。截止2014年底,全省累計建設21座垃圾處理設施,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能力為4320噸/日,建設鄉鎮垃圾轉運站154座,轉運規模7985噸/日。印發了《海南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規劃(2014~2018)》,明確全省存量垃圾治理工作思路、治理方案和治理目標,全省現需治理的存量垃圾場合計143座,匡算總投資為3.9億元。
●規范核與輻射環境管理
加強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管理,全年審批28個環評項目和29個竣工驗收項目。強化輻射安全監管,全年共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35個,注銷輻射安全許可證7個,對40家輻射工作單位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加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安全管理力度,嚴格放射源轉讓和轉移備案審查,每年開展兩次輻射工作單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開展核與輻射安全大檢查,繼續做好春節、“兩會”及亞洲博鰲論壇會議期間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
加快推進省核應急指揮中心、昌江核應急指揮中心、省輻射監測實驗室等核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編制完成《海南昌江核電廠首次裝料前場內外核應急聯合演習方案》。積極推進區域核應急合作,簽訂了《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四省(區)核應急合作協議》。
●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抓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修編《海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推進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和演練工作,目前我省重點企業應急預案編制備案率達95%。組織開展2次環境風險排查,督促當地政府和重點企業做好環境風險排查和整治。
四、生態環境保護
●繼續實施“綠化寶島”工程
全省完成綠化寶島植樹造林面積20.8萬畝,其中人工造林11.2萬畝,更新造林9.6萬畝;海防林更新改造2.4萬畝;營造紅樹林面積0.3萬畝。建設森林公園4個、城鎮公園9個、水上公園7個、觀光果園17個。省財政投入1054.2萬元,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加強中部山區生態環境保護
完成我省中部山區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9個市縣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工作。2014年,中央下達我省中部山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9.05億元,比上年增長16.6%。推動國家將儋州市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組織實施海南省松濤水庫(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建設以清理和整治現有和潛在生活污染源為重點的流域環境整治工程15個。
●加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加大高位池養殖管理,不定期對全省高位池進行養殖行政執法檢查,并查處超標排放養殖單位。推廣高位池封閉式循環水養殖模式,三年來全省共改造池塘面積4.68萬畝,大幅度減少養殖廢水的排放。另外,開展海南省海洋生態紅線區域劃定工作,推進洋浦重點海域污染總量控制項目,研究排海污染物種類和調查排海源強。
●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護
全省已劃定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9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198個,總面積為1248.37 km2。依據環保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將飲用水環境保護工作具體細化到部門和單位,落實責任人員,各市縣依照法律法規加強對保護區的監督管理。據不完全統計,全年先后投入保護區污染治理建設資金近5000萬元,開展對保護區周邊18個污染源項目的治理工作,確保水源水質穩步改善。
●深化土地退化治理
全省荒漠化土地總面積53.6萬畝,分布在昌江、東方和樂東3個市縣的西部半濕潤半干旱地區,近3年治理荒漠化造林面積9.8萬畝,其中2014年造林3.6萬畝,荒漠化程度逐年減輕。近3年全省營造治沙林30萬畝,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現有的89.8萬畝沙化土地全部為固定和半固定沙地,沿海地區土地風沙化趨勢基本得到遏制。2014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積2116.04km2,共安排水土保持投資6473.34萬元,完成治理面積為59.65km2。
●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
加強自然保護區的晉升及新建擴建工作,鸚哥嶺省級自然保護區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推進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組織修訂海南尖峰嶺、霸王嶺2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海南番加等6個自然保護區的總體規劃,目前全省24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已有21個編制了總體規劃。
●完善濕地保護工作
向社會公布海南省第二次濕地調查數據結果。加大濕地保護宣傳力度,重點在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清瀾港省級自然保護區周邊張貼宣傳畫2000多份。全球環境基金“增強海南濕地保護地區體系有效管理促進全球重要生物多樣性保護”(GEF)項目工作進展順利,開展重點濕地公園生態健康指數監測評估和實地考察,編排《海南紅樹林樹種圖譜》,開展一系列紅樹林保護意識問卷調查和宣傳活動。
●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
繼續開展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工作。嚴厲打擊違法收購、經營野生動植物的行為。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專項行動。開展“愛鳥周”、人工繁育中華花龜放歸自然、東寨港觀鳥節等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
●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
大力推進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推進萬寧市和瓊海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區的試點城市。瓊中紅毛鎮什寒村和白沙縣元門鄉元門村獲得“全國生態文化村”稱號。組織澄邁、白沙申報國家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推進洋浦經濟開發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園區。組織呀諾達旅游景區申報創建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
積極推進省級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除定安縣和屯昌縣外,全省已有16個市縣的《生態市(縣)規劃》印發實施。推進鄉村生態文明示范建設,組織6個鄉鎮創建省級生態文明鄉鎮,組織60個村莊創建省級小康環保示范村。全年新增39個省級小康環保示范村和943個文明生態村。
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累計建成3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個國家級生態村、23個省級生態文明鄉鎮、225個省級小康環保示范村和15591個文明生態村,全省文明生態村占自然村總數66.9%。全省城鎮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為38.46%,綠地率為33.82%,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12.11m2。
●生態環境宣傳教育
圍繞國際旅游島建設、生態省建設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國際保護臭氧層日等主題紀念日,在城市廣場或居民小區開展一系列生態保護和節能減排宣傳活動。組織2014年青年環境友好使者培訓活動,響應黨建設“美麗中國”的號召,落實政協海南省六屆二次會議提案《大力開展孩子環保意識教育,促進美麗海南建設》,開啟面向中小學生、面向社會的環境教育新征程。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已修訂通過,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環境保護法》宣傳和實施準備工作,號召全社會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環境保護理念,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共同保護生態和環境,結合“12·24憲法日”主題紀念日,組織開展了新《環境保護法》宣傳月活動,在全社會形成學習、知曉新環保法并共同參與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五、農村環境保護
●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
五指山市新劃定了2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同時對定安、儋州、澄邁、臨高等部分市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劃定和調整。至2014年底,全省累計完成了198個鄉鎮和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總面積為483km2;累計完成172個保護區立碑定界和排污口清理拆除、取締、關閉及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實施《海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13-2015年)》,全年投入7036.81萬元,組織實施22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47個村莊列入整治范圍。截至2014年底,全省對123個行政村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累計建成76個村鎮生活污水人工濕地處理工程,處理能力達到36315.6噸/天。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組織對18個市縣82個農村環境整治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提出整改措施。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和沼氣工程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24個,完成投資27363萬元,解決35.8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已實施城鄉“膜法”飲水安康示范工程項目54宗,受益人口18.4萬人。
農村沼氣工程建設成果顯著。全年建成戶用沼氣4280戶,建設養殖小區沼氣工程87處,新建農村沼氣用戶1.6萬戶,累計建成農村沼氣用戶42.9萬戶。
●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全年新增認定20個無公害種植業生產基地,15個無公害畜禽生產基地;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企業有18家25個產品。新建6個農業部禽畜標準化示范場,累計創建53個。推進3家養殖單位申報農業部水產養殖示范場,全省累計建成37家。推進水產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全年完成改造池塘面積1.0萬畝。全年應用配方施肥面積達306萬畝,累計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1193萬畝。
●加強基本農田保護
全省18個市縣(三沙市除外)已全部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全省實施54個土地整治項目,建設規模25.03萬畝,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57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941.17萬畝。落實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央專項建設資金3億元,加快推進11個子項目的實施。
六、環境監測和信息
●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能力建設
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完成海口市、三亞市和儋州市等13個市縣23個城市(鎮)、重點旅游景區、重點工業園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及數據聯網。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43個空氣質量自動站可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
●強化例行環境監測
組織全省開展環境空氣、地表水、飲用水源地、近岸海域、聲環境、土壤環境、生態環境、主要森林旅游區、重點工業園區和西沙群島等各類環境質量監測,獲得監測數據1300多萬個,定期編制各類環境質量報告,全面客觀反映全省環境質量狀況及變化趨勢。
●做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組織全省對60家國控重點污染源及62家省控重點污染源進行監督性監測,完成41家國控重點污染源比對監測,獲得監測數據約5萬個,定期編制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季報、年報及監測報告,為環境監管和污染物減排提供技術支持。
●擴大環境信息公開
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力度持續加大。在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網站定期發布各類環境質量日報、周報、月報、季報和公報551份,并在《海南日報》上發布年度環境狀況公報、環境質量季度公報、重點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等信息。拓展發布渠道,實時發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在重要公共場所的人民日報電子閱覽終端發布全省空氣質量信息,首次在博鰲亞洲論壇會議期間實時發布博鰲空氣質量信息,有力宣傳了海南環境優勢。
強化污染源信息公開,在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網站發布污染源監測季報和年報,通過《污染源環境信息公開發布系統》及時公開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企業自行監測數據等信息。
●加強環境監測管理
制定年度環境監測工作計劃,統籌安排全省各類環境監測工作。全年共舉辦9期培訓班,約500多人次參加技術培訓,組織開展國家級計量認證和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進一步提高基層環境監測人員技術水平。繼續開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省站、海口、三亞、五指山、儋州等市縣站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有序推進。加強全省環境監測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工作,定期開展質控檢查與質量考核,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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