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期間是否存在刑訊逼供
王鵬說,存在用腳踹、用手指敲擊他前額的逼供行為
12月2日下午,吳忠市利通區一家旅館內,被無罪釋放的王鵬向記者講述他因涉嫌“誹謗罪”被刑拘和獲無罪釋放的感受時說,“吳忠市公安局及時正確做出處理,撤銷對我誹謗罪的指控,我對此感到欣慰。”
王鵬告訴記者,他在接受利通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審查期間,民警對他有用腳踹、用手指敲擊他前額的逼供行為。并且,整個訊問過程沒有全程錄像,僅在開始訊問時錄了一小部分。對此,他認為警方應該認真調查,還他一個公道。
在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有媒體提出的“王鵬的父親王志昌稱,警方在拘捕王鵬過程中存在刑訊逼供的問題,請問是否屬實?對王鵬錯案是否適用國家賠償”等問題,吳海波表示,2日上午,調查組已經開始和當事人王鵬進行調查談話,相信一切會嚴格按法律程序和相關規定進行。
在利通區公安分局,記者見到了從蘭州趕來接王鵬回家的甘肅省圖書館典閱部主任徐雙定。“在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果斷處置下,王鵬一案這么快有了結論,我們感到很高興。”徐雙定說。
徐雙定告訴記者,他所在單位是12月1日17時接到吳忠市公安局通知來接王鵬回家的。他對王鵬的評價是:“小伙子工作挺踏實,表現挺好,沒想到會惹上‘官司’。”
12月2日,吳忠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徐耀說:“11月30日,王鵬錯案經網絡‘曝光’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指示我們了解核實情況及時做出處理。針對這一錯案,我們在進行深刻反思的同時,將舉一反三汲取教訓。有關案件的進一步調查情況將及時予以公布。” (記者 徐運平 周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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