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9月18日消息? 一名男子在三亞當地住賓館時,要求老板添加洗發水、沐浴露時,雙方發生爭執。男子懷恨在心,用啤酒瓶和汽油自制燃燒瓶報復。日前,三亞市城郊法院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甫某有期徒刑三年。
據了解,2011年10月13日22時許,被告人甫某住在三亞市南濱農場悅×賓館期間,因向該賓館老板蘇某要洗發水和沐浴露時,與其發生爭執,他懷恨在心。甫某離開賓館后,開摩托車在路邊撿了兩個啤酒瓶,將汽油灌入啤酒瓶內,用抹布作為導火索自制了兩個燃燒瓶。甫某將一個燃燒瓶放入停放在該賓館門口的一輛小面包車底,并點燃。另一瓶燃燒瓶,則點燃后扔進該賓館大廳,燒壞了大廳內停放的三輛摩托車、液晶電視機、電子萬年歷等。隨后,他開摩托車逃離現場。經鑒定,被毀壞財物價值共計5300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甫某因生活瑣事與他人發生爭執后,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鑒于被告人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日前,三亞市城郊法院一審判決,以放火罪判處甫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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