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修正案》7月1日實施,人社部相關人士來穗解讀亮點
同工同酬需寫入派遣協議及勞動合同
7月1日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將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總數3700萬人,廣東省為勞務派遣用工大省。國家人社部、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聯合前日在穗主辦“‘律·動中國’全國法律巡講”,人社部法規司副司長余明勤解讀修正案亮點時表示,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將進一步收緊“勞務派遣”政策。 ? ?
勞務派遣單位準入門檻提高
余明勤表示,此次修改《勞動合同法》,提高了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準入門檻。規定由原來的“注冊資本50萬元、其它沒有限制”,修改為勞務派遣單位“應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辦理公司登記,注冊資本提升至20 0萬元”。新法還要求經營勞務派遣公司有與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修正案同時禁止將勞務派遣作為單位常規性和主要用工模式,為防止濫用勞務派遣,修正案規定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實行比例控制,任何企業都不能隨意擴大勞務派遣用工范圍和比例。
勞務派遣需同工同酬同保障
由低工資、低社保地區向高工資、高社保地區跨地區勞務派遣,被許多公司用以作為降低勞動力成本的重要舉措。修正案明確規定,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應與用工單位同崗位員工一致,并參照當地標準繳納社保。用工單位沒有同類崗位的,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應根據單位所在地相近或相同崗位的勞動報酬確定。
修正案還規定,在派遣協議及勞動合同中,均需要載明或者約定同工同酬,“經營勞務派遣的公司,除在低人力成本地區取得許可,還需在派遣地獲得行政部門許可,并按派遣地薪資、社保水平提供薪酬、社保等保障”。
“如企業不遵照修正案進行操作,其用工成本或許會下降,但法律成本將加大”,余明勤表示,在修正案實施后,對于那些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用人單位而言,應適時、依法調整用工方略,可考慮將勞務派遣向業務外包方向調整。企業只需對外包后的產品質量進行負責,而人力資源成本則由承包企業承擔。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規定:
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應與用工單位同崗位員工一致,并參照當地標準繳納社保。用工單位沒有同類崗位的,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應根據單位所在地相近或相同崗位的勞動報酬確定。在派遣協議及勞動合同中,均需要載明或者約定同工同酬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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